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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幸福

永恒的幸福

两个互不相识的死刑犯同一天被执行死刑,他们被扣着锁链,耷拉着脑袋被拉向了行刑台。突然来了特赦令,其中一个被免去了死刑,另外一个听到这个消息,发疯了,拼命的去抓,踢那个被特赦的死刑犯,咒骂着,为什么他不死。(小说的情节)

为什么他没有去踢那个押着他的刽子手,没有咒骂判他死刑的法官,也没有对围观的人咆哮,反而疯狂的对一个与他毫不相干的人撒气。 他没有去咒骂法官,刽子手以及围观的人,因为他觉的这些人不是他的” 同类” 不是他比较的对象,但是另外一个死囚犯是他的 “同类”,是他对比的对象,从他的身上,找到了宁静与幸福感。但是他被特赦,突然变了比他好了,于是他幸福感没了,奔溃了。

每每想起这段小说的情节,总忍不住思索,幸福感是怎么产生的,难道真的只能是通过一种境况与另外一种境况的比较中才能产生的吗?如果幸福感只能通过境况的比较才能产生,如果幸福与喜乐的基础是如此不稳定,那么这样的幸福注定伴随着挫折,同时也是短暂的空虚的。 那么有没有什么幸福与喜乐是稳定的,是永恒的,是充实的?

{诗篇}16:8-9我将耶和华常摆在我面前。因为他在我右边,我便不至摇动。因此我的心欢喜,我的灵快乐。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加拉太书}5:22-23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是没有律法禁止。 是的,要想获得真正的幸福与喜乐只有靠着上帝,靠着圣灵的果实。